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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龄老人津贴办事指南(行政审批事项,服务前移)

办理对象

三水户籍80岁以上老人

办理条件

具有本市户籍,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人员。

办理依据

《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》(200441实施)10

所需材料

1.个人书面申请

2.户口簿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各一份

3.其他相关材料

4、如委托办理的,需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
办理地点

云东海街道行政服务中心

收费标准

不收费

办理时限

法定期限:5个工作日

承诺期限:5个工作日

窗口办理流程


1
、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村(居)委会提出申请;
2
、村(居)委会核实、公示、汇总申报资料报所属镇(街道)社工局审核;
3
、镇(街道)社工局审核、汇总报区委社工部审批;
4
、区委社工部审批后把区级津贴经费下拨至镇(街道);
5
、镇(街道)把区、镇两级津贴经费统一发放给申请人。

联系方式

咨询电话:0757-86162637





本信息发布时间: 2015-09-17 | 来源: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